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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/T 1515-2020 綠色食品 海蜇制品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綠色食品海蜇制品的要求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簽、包裝、運輸和儲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綠色食品海蜇制品,包括鹽漬海蜇皮、鹽漬海蜇頭和即食海蜇。
要求
產地環(huán)境
天然捕撈海蜇應來自無污染的海域,養(yǎng)殖海蜇水質應符合 NY/T 391 的要求。
原料要求
海蜇原料應符合 GB 2733 的規(guī)定。
食用鹽應符合 NY/T 1040 的要求。
加工用水應符合 NY/T 391 的要求。
加工過程
應符合 GB/T 27304 及 SC/T 3009 的要求,食品添加劑應符合 NY/T 392 的要求。
感官
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理化指標
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
檢驗方法
鹽分(以NaCI計) SC/T 3011
SC/T 3011-2001 水產品中鹽分的測定
京都電子KEM 自動電位滴定儀 AT-710S